关于收集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9-03-12 17:42:08  来源: 

​​​​​关于收集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琼府办〔201515号)的要求,现就我院开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已在我院工作和新引进的人才(含柔性引进人才)

(二)条件。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琼府办〔201515号)、《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的通知》(琼人才办通〔201913号)中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有关规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已发放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如有疑问可来人事处咨询。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纸质版: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封面盖单位公章);

    2.申请高层次标准的相关材料一份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①材料目录(见附件3)、②单位推荐信(人事处出具)、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最高学历复印件、⑤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⑥单位营业执照(人事处出具)、⑦申请层次的相关佐证材料;(每一页都要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word文件和pdf文件)

    2.申请高层次标准的相关材料(PDF文件)

    3.单位推荐信(PDF文件)

    4.近期小两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JPG文件)

5.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见附件4

【电子版材料须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认定“****人才”申报材料,如“张三”认定“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19320日报送人事处1005室王娟同志处。

(二)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院党委会研究讨论,经研究同意的,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8708933636(短号:66636

电子邮箱:404756392@qq.com

附件.rar

附件: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2.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封皮及目录

3.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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