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各单位,行政各部门、教辅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22〕63号)《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琼软院〔2019〕8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度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职称评审的相关事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詹少斌
副组长:刘明鹏、何锦旭、符传谊、宋剑杰
成 员:罗孝友、王清皿、严丽丽、覃学峰、周文玲、
陈艺卓、杨登攀、肖友荣、张克亮、李维涛、
王智忠、黎明珠、王晓琳、孙有策、谭传新
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受理和审核等日常工作,其成员如下:
主 任:刘明鹏(兼)
副主任:罗孝友(兼)、严丽丽(兼)、覃学峰(兼)
成 员:李文锋、何惠进、李 颖、丰春光、欧宗海、
郭英英、卢裕涛、符白云、赵巧娘
监督工作由学校工会牵头。
二、评审原则和岗位情况
(一)评审原则
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的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评审,评聘结合、按岗聘用。
(二)岗位情况
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校事业编制共406个,其中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346个。
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数量为:正高级21个、副高级118个,中级156个,初级51个。现聘岗位及空缺岗位为:现聘正高级13个、空缺8个;现聘副高级102个,空缺16个;现聘中级145个,空缺11个;现聘初级53个。
三、职称评审空缺岗位的安排
空缺岗位中,8个正高岗位安排教师系列岗(含实验人员);16个副高空缺岗位中预留2个岗位其他系列岗,14个岗位安排教师系列岗(含实验人员);11个中级岗位安排教师系列岗(含实验人员),初级岗位在不超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情况下不设名额限制。
四、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任职资历要求
(一)参加评审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执行《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琼软院〔2019〕84号)。
(三)2022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规定:对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职称外语方面,对高等学校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对高等学校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保留《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中外语免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另增加下列英语免试条件:1.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硕士学位证书的;2.艺术、体育类专任教师。不属于英语免试范围的高等学校教师,需要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并取得3级或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五、关于论文网络检索验证
实行学术论文论著、学科教学论文上网检索验证。所有申报者必须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才能申报。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出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网上搜索可通过“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收录于“SCI,EI,ISTP/ISSHP”等论文,由国家查新工作站出具收录证明。核心期刊的认定标准为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中科院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具体目录参见《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EI(CA)、ISTP(CA)、SSCI(CA)、AACI(CA)检索的论文可视为核心论文,但不能作为破格晋升的条件。对于论文是否被核心收录的认定,以纸质论文期刊出版时间与该时间已出版最新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该项工作由产学研合作处审核。
六、关于师德考察
高校参评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要求内容进行考察,参评对象由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对其进行师德考察,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师德考察意见及 “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意见。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不适宜参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本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奖项说明
(一)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151号)规定,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成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二)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政府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教育厅教改项目属于省级项目;教育厅科研项目属厅级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三)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凡是属于国家部委(政府)、部委直属的委员会、教指委、行指委主办的竞赛属国家级竞赛。
九、关于职称的认定(限初级)
各系列职称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教师个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职称认定。
十、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个人准备材料:(1)《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2)《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3)教师资格证;(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5)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6)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以上均需要原件,按顺序排列好,以备核查。
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报送到所在教学单位。
(二)申报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审核部门
1.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评委进行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并审核《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及其相关内容。
2.由产学研合作处负责审核《科研成果项目审核表》。
3.教务处负责审核《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审核《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情况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及其相关内容。
(三)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报到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四)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并按规定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职称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十一、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提供
1.《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一份。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此表格必须使用A3纸从中间装订,用A4纸装订的不予受理。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此表由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后发给所在教学单位汇总)。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材料册。
(1)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任现职的聘任证书;
(4)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等;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各年度考核表;
(7)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和破格申报条件材料(副高(含)以上破格申报者提供)。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
(1)个人综述材料
(2)教书育人业绩材料,包括《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海南省高校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情况表》等。
(3)科研业绩材料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审核表》(含获奖科研成果审核表;学术著作(编著)、教材审核表;科研项目审核表;学术论文审核表)。
(4)其他业绩材料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证书或成果鉴定证明书、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成果证书(奖状)或证明。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提供
1.《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此表格必须使用A3纸从中间装订,用A4纸装订的不予受理。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材料册
(1)毕业证书;
(2)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度考核表》;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6)《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
(7)《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含汇总表)。
(三)装订要求
1.申报条件材料册和评审材料册,均需按以上顺序分别用A4纸装订成册。
2.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
3.申报材料(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条件材料册》二份、《评审材料册》二份)用文件盒装,文件盒质地坚硬,不易破裂,材料册、文件盒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和相关表格在附件下载填写。
(四)申报材料全部扫描以PDF格式提交到组织人事处赵巧娘同志处(文件命名格式“申报条件材料册-姓名”、“评审材料册-姓名”)。
十二、相关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一)2023年3月27日前,申报人员正式到所属的教学单位进行报名确认并核实《2022年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中的个人信息。
(二)3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最新报名表《2022年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盖章纸质和电子稿)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3月31日前,申报个人准备材料册(申报条件材料册和评审材料册,先不装订)和填写各种表格,将有关材料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并盖章。3月29日开始,质量监控中心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课堂评估。
(三)3月31日,组织人事处组织所有申报人员和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开会,布置具体事宜。
(四)4月3日至4日,各教学单位组建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评审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
(五)4月6日至14日,各二级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申报材料包括材料册(未装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教学课时量信息表》《科研信息表》《教育管理工作信息表》和所有佐证材料原件。
(六)4月17日,由各教学单位报送《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教学课时量信息表》《科研信息表》和《教育管理工作信息表》等材料纸质版(盖章)及其电子稿到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办公室将各类材料汇总后提交到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七)4月20日至4月28日(7个工作日),将2022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评审材料册、申报条件材料册、论文、教材等申报材料在组织人事处1007室公示,欢迎各位教职工审阅。同时,在学校网站公示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教学课时量信息表》《科研信息表》和《教育管理工作信息表》,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组织人事处和工会反映。
(八)5月4日至8日由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复审申报材料,并将复审结果向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汇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
(九)5月9日至10日,申报人员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
(十)5月11日至19日(7个工作日)学校公示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员名单。
(十一)5月20日至21日,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
(十二)5月22日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评委会表决通过的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审议结果(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原预通知(含附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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