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09 10:19:31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行政各部门、教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正确评价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与业绩,充分调动聘用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参加试用期满考核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综合评价。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宗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讲政治、守规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师德师风表现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约束言行。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三)主要工作业绩

1.教师的考核

1)专任教师的考核

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导师评价和教学能力专项考核三个方面。日常考核占30%,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以及工作实绩与效果等方面,由二级院部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人员依据日常表现和平时记录等材料进行考核。导师评价占10%,主要包括导师对聘用人员评价考核、完成培养协议任务情况等,由导师进行考核。教学能力考核占60%,主要包括教学规范、教学内容与组织、教学方法与设计、教书育人、教学效果等,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2)“双肩挑”教师的考核

“双肩挑”教师除进行教师岗的考核外,还需进行业务能力专项考核,由二级院部组织实施。其中,日常考核占30%,导师评价占10%,业务能力考核占40%,教学能力考核占20%。

2.管理及教辅人员的考核

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导师评价和业务能力专项考核三个方面。日常考核占30%,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以及工作实绩与效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科室负责人等人员依据日常表现和平时记录等材料进行考核。导师评价占10%,主要包括导师对聘用人员的评价考核、完成培养协议任务情况等,由导师进行考核。业务能力考核占60%,主要包括本岗位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政策、职业素养等的情况,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3.辅导员的考核

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导师评价和业务能力专项考核三个方面。日常考核占30%,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以及工作实绩与效果等方面,由学工部和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科室负责人等人员依据日常表现和平时记录等材料进行考核。导师评价占10%,主要包括导师对新入职教职工的评价考核、完成培养协议任务情况等,由导师进行考核。业务能力考核占60%,主要包括学生教育管理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政策、职业素养等的情况,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细则由学工部制定。

四、考核等次

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综合分大于等于60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分低于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

1.所在单位民主评议不合格率超过1/3;

2.教学督导评价不合格;

3.学生评价平均分低于60分。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2.未能履行拟聘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薄弱,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适应拟聘岗位要求;

3.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并在教职工中产生不良影响;

4.存在不廉洁问题,违反廉政纪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

6.出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学校声誉或财产严重损失的;

7.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或党内处分;

8.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者;

9.其他不适合聘用的问题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根据聘用人员在考核期内的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工作业绩、教风、服务等方面确定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政治纪律和师德者一经查实,一票否决。

(二)试用期期间,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若发现聘用人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立即结束其试用期,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1.提供的应聘材料或档案存在虚假情况的;

2.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或存在劳资纠纷的;

3.经调查,其在原单位有不良从业记录情况的。

六、结果使用

(一)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合同约定予以按期转正。

(二)考核不合格者,停止现岗位职务,终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三)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七、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试用期满考核小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小组名单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填写《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总结、述职。

(三)教学(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小组听取被考核人课堂授课,并根据其日常教学情况,如教案、作业批改等资料,以及督导日常听课反馈情况,综合评估其教学能力水平。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岗位的业务能力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如答辩、实操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学生测评。质量监控中心牵头,二级院部负责组织实施,由被考核人授课班级学生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由二级学院统计分数形成结论,可依据前期所进行的测评结果,不再单独进行。此项目仅限于教师岗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无此项内容。

(五)民主评议。用人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包括党政领导、科室、教研室负责人、有关行政人员或有关教师,不少于本单位三分之二人数)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可与述职一并进行。

(六)评议定级。所在单位(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主要根据考核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督导反馈、民主测评、工作业绩等,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核鉴定意见及等级,并对被考核人按考核内容的要求写出内容翔实的评语。

(七)上报备案。所在单位(部门)将《鉴定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有关附件材料一并报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八)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聘用人员如对考核结果有疑议可提出复议,由组织人事处、工会、纪检监察处、聘用人员所在单位(部门)组成复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八、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组织和监督工作。教师岗和管理岗、教辅岗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聘用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工部牵头,各二级院部配合组织实施,具体由学工部安排。

(二)聘用人员所在单位(部门)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聘用人员的考核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对本次考核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结果审核,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一经查实,除建议学校撤销原考核结果、重新考核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五)本次考核应于5月20日前结束,5月20日将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王玮(综合楼1007),联系电话:31690658

 

附件:1.参加本次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doc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日常考核表.doc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导师评价表(教师岗).doc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导师评价表(管理、教辅、辅导员岗位).doc

5.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教师岗).doc

6.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业务能力考核表(管理、教辅、辅导员岗).doc

7.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doc

8.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doc

9.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等次建议表.xlsx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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