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公示
日期:2018-12-11 00:00:00  来源: 

 

关于《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校职称管理办法备案的函》(琼人社函2018393号)、《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7129号)、《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891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1)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成立了职称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职称评审的相关事宜,研究制订了《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向全院教职工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1211日至17日),节假日不休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反映。

联系电话:姚  坚(13976398850

陈廷锋(13976398288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81211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方案,形成统一的意见后向学院工会组织的工会组长(副组长)和教职工代表反馈并征求意见,最后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形成了《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一)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原则

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评审,按岗聘用。

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院总编制406个,其中管理岗位60个,专业技术岗位346个。

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为:正高级18个、副高级103个,中级155个,初级70个。现实有岗位及空缺岗位为:正高级18个、空缺0个;副高级81个,空缺22个;中级150个,空缺5个;初级59个,空缺11个。

(二)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

1.2018年底,开展对2017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831日。

2.2019年上半年(7月前),开展对2018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831日。

3.2019年下半年(12月前),开展对2019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831日。同时使用我院的新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来进行评审。

4.今年正高无空缺岗位,暂停开展2017年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校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备案的函(琼人社函〔2018393号)》第二章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职称评审、按岗聘用”和学院岗位实际,暂停开展2017年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5.空缺岗位中,中级岗位5个全部安排在2017年度评审;考虑到人才引进和可持续性发展等因素,在22个副高空缺岗位中,预留2个作为人才引进之用,其他空缺岗位中,逐年安排:2017年度安排7个,2018年度安排7个,2019年度安排6个。

6.每次评审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个组,各组评审岗位数量根据各组相应级别、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比例确定。

7.目前申报认定人员有5人,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前提下,今年和明年分3次解决认定人员的职称问题。在2017年度的评审工作中,解决1个认定人员的职称问题;在2018年度的评审工作中,解决2个认定人员的职称问题;在2019年度的评审工作中,解决2个认定人员的职称问题。

我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依据报名情况,公布公示实有专业技术岗位数及空缺数,严格贯彻国家及省级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精神。

(三)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

1.院内行政坐班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发放试行办法》(琼软院〔2011194)文件执行。

2.教育管理工作量严格执行《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琼软院〔2013175号)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及晋升与教育管理工作挂钩”中的具体要求。

(四)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任职资历

职称外语、计算机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

 (五)关于论文网络检索验证

实行学术论文论著、学科教学论文上网检索验证。所有申报者必须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不超过30%的才能申报。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网上搜索可通过“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检索验证。该项工作由科研设备处审核。

(六)关于师德考察

高校参评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要求内容进行考察,参评对象由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对其进行师德考察,并做出师德考察意见及 “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意见。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不适宜参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151号)规定,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成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政府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二、关于职称的认定

  各系列职称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教师个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职称认定。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个人准备材料:(1)“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2)“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3)教师资格证(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5)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6)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以上均需要原件,按顺序排列好,以备核查。

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报送到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二)申报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审核部门

  1.教务处审核项目:“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评估意见表”。

  2.科研处审核项目:“科研成果项目审核表”。

  3.二级教学单位审核项目:“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师德考核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

  (三)二级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报到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四)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 ,并按规定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职称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分为评审人员和认定人员)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提供

  1.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一份。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此表格必须使用A3纸从中间装订,用A4纸装订的不予受理。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材料册

  (1)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

  (2)任现职以来近3年的各学年度考核表;

  (3)学历、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

  (5)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等;

  (6)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

  (7)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和破格申报条件材料(副高(含)以上破格申报者提供);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

  (1)个人综述材料

  (2)教书育人业绩材料,包括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

  (3)科研业绩材料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审核表(含获奖科研成果审核表;学术著作(编著)、教材审核表;科研项目审核表;学术论文审核表)。

  (4)其他业绩材料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证书或成果鉴定证明书、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成果奖状或证明。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提供

  1.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二份。此表格必须使用A3纸从中间装订,用A4纸装订的不予受理。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材料册

  (1)毕业证书;

  (2)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度考核表;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6)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7)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

  (三)装订要求

  1.申报条件材料册和评审材料册,均需按以上顺序分别用A4纸装订成册。

  2.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

  3.申报材料(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条件材料册1份、评审材料册1份)每人一袋,申报材料袋必须为档案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材料册、材料袋粘贴统一封面及相关表格在附件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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